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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rean IP News No. 149 in Ch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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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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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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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知识产权部发布《人工智能(AI)生成外观设计申请指南
-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外观设计可注册的基本原则及各阶段注意事项-

韩国知识产权部宣布,为帮助申请人了解如何申请使用人工智能创作的外观设计提供参考依据,正式发布《人工智能(AI)生成外观设计申请指南》。
本指南整合主要国家相关动态及外观设计实务领域意见,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外观设计的可注册性判定标准,以及外观设计生成、申请、审查全流程中申请人需遵循的注意事项,核心内容如下:
(1)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外观设计的可注册性:以法定要件为核心
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外观设计并非当然排除于保护范围,只要满足《外观设计保护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及产业实用性等注册要件,即可依法获得注册。但需注意,若外观设计说明书中明确标注?#20351;用人工智能生成?#65292;则需证明登记创作者对外观设计生成具有实质性贡献。
具体而言,若申请人通过输入影响外观设计核心美感的具体指令(如形状、比例、构图、色彩等关键要素的明确要求),并对生成结果进行优化调整,可认定其具有实质性贡献;反之,若仅输入?#35774;计一把椅子?#31561;泛化指令,且对人工智能生成结果未作任何修改、重构、编辑或补充即直接提交申请,则难以认定存在实质性贡献。
外观设计生成阶段:风险防控与证据留存
输入信息安全管理:人工智能训练过程中,若输入的外观设计初稿、产品图像等资料被纳入训练数据并公开,可能导致外观设计新颖性丧失,需严格落实信息保密措施。
创作过程记录与留存:为应对创作者资格或实质性贡献的证明需求,建议系统留存创作意图说明、所用人工智能模型参数、提示词日志、设计筛选/修改/重构轨迹等过程性资料。
在先设计检索:鉴于人工智能可能生成与已公开、已申请或已注册外观设计相同/近似的结果,申请前需通过在先设计检索排除权利冲突风险。
申请阶段:形式要件与文件规范
主体信息填写规则:申请书?#21019;作者?#26639;仅限填写自然人,?#30003;请人?#26639;可填写自然人或法人,严禁填写人工智能模型名称。需特别注意,若在无实质性贡献的情况下虚构自然人创作者并获得注册,该外观设计权日后可能因欺诈被宣告无效。
申请文件形式要求:人工智能生成图像常包含透视效果、光影、背景等非必要元素,且不同视图可能存在形状、比例不一致问题,需将其调整为符合申请规范的线条图、比例图或结构示意图后提交。
(4)审查阶段:实质性要件的综合判定
审查过程中,若审查员对外观设计生成的实质性贡献存疑,可要求申请人提交创作过程记录、创作者确认书等证明材料;若申请人无法证明实质性贡献,申请将被驳回。
此外,若申请文件中不同视图的整体形状、比例存在不一致,可能被认定不符合?#20135;业实用性?#35201;件;若人工智能生成的外观设计初稿已对外公开,则该申请将因新颖性丧失被驳回。

2.韩国知识产权部通过乡土资源权利化机制预防原产地误认行为
-启动?#20065;土资源知识产权(IP)保护支援项目?#65288;招募截至7月21日)-
-覆盖韩国国内商标纠纷与海外商标抢注场景,预期实现系统性纠纷预防效果-

2001年,韩国企业A公司拟将?#39034;昌辣椒酱?#25512;向美国市场时,与当地已抢注该商标的外国企业发生诉讼。尽管最终胜诉,但历时约4年,耗费诉讼成本达200万美元。
韩国代表性特产?#27178;城韩牛?#21516;样遭遇类似问题:中国中间商擅自在当地抢注其商标,导致计划进入中国市场的韩牛养殖户需向中间商支付超1000万韩元的权利转让费。
韩国知识产权部为防范地区乡土资源在国内外引发的原产地误认行为,推出?#20065;土资源知识产权(IP)保护支援项目?#65292;并于7月21日(周二)前受理申请。
乡土资源(如济州柑橘、郁陵水蒲公英等)是承载地区历史、文化与地理特征的标志性资源,若被其他地区或海外主体擅自使用,不仅会损害其品牌价值,还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尤其在韩流热潮推动K-品牌国际地位提升的背景下,韩国乡土资源商标被海外抢注的案例呈增长趋势。本项目核心目标为,通过分析乡土资源的地理特性及与地域的因果关联性,提供覆盖国内外的一体化权利化支援,帮助地方合作社法人规避潜在纠纷,聚焦核心经济活动。同时,作为?#31215;极行政?#30340;实践,由地方政府主导搭建乡土资源的原产地、品质管理体系,减轻地方主体的商标管理负担。
此外,作为积极行政的一部分,地方政府将主导建立管理地方乡土资源产地、品质等的基础,有望减轻地区合作社法人商标管理的负担。
具体而言,将审查乡土资源的自然、人文要素及其声誉等地理特征之间的关联性及注册条件,支持其在国内外实现权利化;同时,针对已拥有国内商标的乡土资源,协助制定符合主要出口国(或计划出口国)商标制度的权利化战略。申请资格为能够证明并管理乡土资源品质、生产方法或其他特性的地方政府。

3.韩国知识产权部启动13项研发部门联动课题专利分析

韩国知识产权部宣布,为支撑人工智能、太空、生物等未来增长引擎领域的技术竞争力提升及国家研发战略制定,正式推进《2026年基于专利大数据的产业创新支援项目》(以下简称?#20135;业创新支援项目?#65289;。
产业创新支援项目以国家战略级尖端产业技术领域为对象,通过专利大数据分析诊断技术研发动态与全球竞争格局,为研发战略制定提供决策支撑。项目基于研发主管部门及专业机构的需求,提供定制化专利分析服务,直接服务于研发战略及分阶段实施方案的制定。2026年度项目重点聚焦国际技术话语权竞争加剧的人工智能、太空、生物等领域,以专利分析为手段助力未来增长引擎的技术布局。
在人工智能领域,针对美国主流AI企业参与的SAIL联盟(Shared AI License Foundation)所涉及的AI基础模型(Foundation Model)相关专利展开分析。核心目标为:识别韩国存在技术依赖风险的领域,从多维度前瞻性挖掘潜在技术威胁;同时全面剖析实体AI技术供应链中主要国家及企业的技术竞争力与核心专利动向,推导具有产业化潜力的技术方向及研发路径。
在航天领域,聚焦太空产业与机器人、人工智能、半导体等尖端技术的融合领域开展专利分析。此外,针对太空环境下生物医药及食品开发战略进行专项研究,提出适配未来太空经济时代的核心技术体系与研发方向。
在生物领域,重点分析国际重磅药物(Blockbuster Drugs)及GLP-1类肥胖治疗药物的核心专利集群(注:含即将到期专利),为韩国制药及生物企业制定生物类似药(Biosimilar)开发战略提供数据支撑。
同时,为强化地方主导产业竞争力,项目同步推进区域定制化专利分析:针对大邱广域市自主制造机器人、釜山广域市软件定义汽车(SDV)自动驾驶核心零部件、全北特别自治道可再生能源产业(水上光伏、RE100)等领域,通过专利分析助力地方研发战略制定与新兴产业培育。

4.韩国知识产权部发布《半导体制造设备及零部件解说集(前道工序篇)》
-整合半导体制造设备与零部件的技术特性及专利审查信息-
-由资深半导体专利审查员编撰,助力审查质量提升与产业专利战略构建-

韩国知识产权部为强化半导体领域专利审查的专业性,支撑产业界专利竞争力提升,正式发布《半导体制造设备及零部件解说集(前道工序篇)》,并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以数字化形式公开。
半导体制造流程分为前道工序(Front-End Process)与后道工序(Back-End Process),本解说集聚焦前道工序的8大核心单元工艺:清洗(Cleaning)、扩散(Diffusion)、化学气相沉积(CVD)、物理气相沉积(PVD)、化学机械抛光(CMP)、光刻(Photo)、刻蚀(Etching)、离子注入(IMP)。解说集以各工序为脉络,系统梳理了对应核心制造设备与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特性,实现?#24037;艺-设备-零部件?#30340;全链条知识整合。
本解说集由平均实务经验超28年的资深半导体专利审查员主导编撰,融合了产业一线技术认知与专利审查实践积累的专业经验。其核心特色在于,收录了主要设备和零部件的结构图(照片)、功能、专利分类(CPC、F-term)、审查注意事项以及国内外相关重点企业信息,便于直接用于审查工作及专利战略制定。
韩国知识产权部半导体审查推进团负责人指出:?#38543;着半导体工艺向微细化、先进化加速演进,制造设备与核心零部件的技术竞争力已成为决定国家半导体产业格局的关键变量。本解说集旨在为专利审查员提供专业知识支撑,提升审查质量;同时为中小微及中坚企业的研发活动与专利战略构建提供系统性参考。?
5.商标审查制度优化:效率提升与公正性强化
-简化审批流程,实现高效快捷的审查-
-修订后的《商标审查实务处理规定》等将于7月1日起施行-

韩国知识产权部宣布,为实现商标审查的高效化与公正化,将实施修订后的《商标审查实务处理规定》,核心调整包括简化审批流程、优化部分驳回制度、精简驳回通知程序,以及重构撤销回退案件的审查员指派规则。
为提升审查效率,扩大资深审查员的自主决策权范围。原制度下,无论案件重要性与复杂度,审查员需经?#31185;长-组长?#23618;级审批;修订后,对于低重要性、低复杂度案件,直接由资深审查员自主判断并处理,大幅压缩审批环节。此举有望减少审批积压导致的审查延迟,强化审查员的主体责任与职业认同。
针对2023年引入的部分驳回制度,明确审查中止事由的消除时点。若在先商标的驳回决定生效后,后续申请商标的指定商品与在先商标不再构成?#30456;同/类似?#65292;则自驳回决定生效日起,视为审查中止事由消除,避免因在先商标纠纷导致后续申请长期搁置。
取消冗余的驳回预告通知环节。原制度下,若申请人未对驳回理由通知作出回应,需再次发送驳回预告通知后方可作出驳回决定,流程冗余;修订后,对于未回应驳回理由的案件,直接跳过重复预告环节,对存在驳回理由的商品快速作出驳回决定,无驳回理由的商品则加速注册。
为强化审查公正性,引入?#21407;审查员回避?#21407;则。原制度下,被专利审判院撤销回退的案件仍由原审查员重新审查,存在?#20808;入为主?#30340;公正性质疑;修订后,明确原作出驳回决定的审查员需回避,由新审查员重新审理。此外,同日同步调整专利、实用新型撤销回退案件的审查员指派规则,同样要求原审查员回避。
韩国知识产权部表示,本次修订通过?#26435;限下放-流程精简-公正强化?#30340;三维调整,既提升了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又通过回避规则消除了潜在的程序不公风险,符合行政程序正义与产业服务需求的双重目标。

6.国家技术安全专业调查体系升级:尖端技术外流防控机制的构建与实施
-以半导体、人工智能领域为核心的专职调查组织正式启动(6月30日生效)-

韩国知识产权部于6月29日发布《技术外流与窃取应对体系扩大修订方案》,核心目标为强化半导体、人工智能(AI)等尖端技术的外流防控,维护国家技术安全。方案的关键举措是设立专职调查机构并扩充技术警察队伍,形成?#39044;防-侦查-处置?#30340;全链条应对机制。
[技术犯罪应对组织扩大:技术警察从27人增至61人]
韩国知识产权部技术警察自2019年获得专利及商业秘密调查权,以及2021年设立专门机构(技术设计特别司法警察科)以来,已发展成为具备最高水平专业技术能力的技术犯罪专职侦查机构。特别是通过积极侦办二次电池国家尖端战略技术(2025年7月、2026年2月)、半导体国家核心技术(2023年1月)海外泄露案件,以及外观设计模仿犯罪(2026年3月)等案件,成功逮捕嫌疑人,提前阻止了超过10万亿韩元的经济损失。
然而,尽管技术泄露和窃取犯罪日益猖獗,但由于警力有限,案件处理长期化的问题持续存在,亟需加强应对能力。2025年12月,在韩国知识产权部业务报告会上,李在明总统也强调了技术犯罪的严重性,并要求扩充技术警察人员编制。此次机构改革正是在上述讨论基础上推进的后续措施。
为此,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局内将新设知识产权保护分析科、技术泄露特别司法警察科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组共3个科室,并增加28名人员。由此,技术犯罪应对专职组织由原来的1个科室扩大至4个科室,通过编制调整及新增特别司法警察职位,技术警察人数也将从27人大幅增至61人。
[针对尖端技术(商业秘密)泄露与窃取,设立专门机构和专案调查员集中应对]
过去商业秘密、专利和外观设计案件均由同一侦查部门处理的体制已全面改革。针对常涉及国家核心及尖端战略技术、且证据取证难度较高的商业秘密案件,新设了专门负责的?#25216;术泄露特别司法警察科?#65292;并配备21名调查员,集中打击尖端技术泄露与窃取犯罪。
特别是为迅速判断和证实半导体、人工智能(AI)等尖端技术的泄露与窃取行为,将加强电气、化学、机械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并积极安排具有专利审查与审判经验、博士学位以及律师、专利代理人等背景人员担任调查官。此外,还将推进司法警察职务法的修订,以基于上述专业能力,将调查范围从商业秘密扩大至涉及国家核心及尖端战略技术的违法行为。
[提前发现风险信号,防范技术泄露与窃取]
?#30693;识产权保护分析科?#20197;国家核心及尖端战略技术为重点,通过专利大数据主动识别技术泄露的高风险领域(如核心技术、相关机构等),并基于技术保护和经济安全分析,制定预防技术泄露与窃取的相关政策。
将启动产业间谍举报奖励制度(自2026年5月《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起),并建立与企业、研究机构等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以便提前发现异常迹象,并及时转为策划性、情报性调查。同时,还将加强针对安保能力薄弱的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及安全教育培训。
[加强独立侦查能力及建立人权保护的标准与制度机制]
?#30693;识产权保护标准团队?#23558;系统性地修订和完善侦查指南和强制侦查标准,细化各项规范,以建立确保侦查全过程合法性、公正性和责任性的制度基础。此举旨在提前应对因检察机关与特别搜查厅之间侦查指挥体系变动所可能引发的侦查质量下降及监管空白问题。
此外,针对可能严重侵犯基本权利的强制性调查,将设立并运行?#35843;查审议委员会?#65292;以听取外部专家的意见。同时,通过切实保障律师协助权、扩大义务录像记录范围、引入案件进展通报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调查过程中的权利保障。还将积极与警察厅合作,推进调查指南的完善、教育培训以及人员互派交流。

7.知识产权审查与审判联动机制升级:优先审判制度对韩国尖端技术海外布局的支撑
-基于超高速审查结果的优先审判规则实施(6月29日生效)-

韩国知识产权部专利审判院于6月29日实施《审判事务处理规定》修订案,核心内容为将?#36229;高速审查驳回决定的不服审判?#32435;入优先审判范围,旨在通过审查与审判的流程联动,加速企业对知识产权权利状态的确认,支撑韩国尖端技术的海外市场布局。
2025年10月引入的超高速审查制度,已为企业提供了专利/实用新型/商标的快速确权通道;本次修订进一步打通?#23457;查-审判?#29615;节,若企业对超高速审查的驳回决定不服并提起审判,无需另行提交申请或证明材料,审判长可依职权直接将其列为优先审判对象,跳过常规审判的排队流程。覆盖专利、实用新型、商标三类知识产权类型。
企业在海外市场布局前,需明确知识产权的权利状态以规避法律风险。本次修订通过?#36229;高速审查+优先审判?#30340;联动,使企业能更快速地确认最终权利归属(相比常规审判流程),减少因权利状态不确定导致的海外拓展延误。
韩国知识产权部专利审判院院长指出:?#30693;识产权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武器,在韩国尖端技术出海前完成权利状态的明确化至关重要。?#21516;时强调,本次修订是?#31616;化程序冗余、提升行政服务便利性?#30340;延续性举措,旨在为企业海外布局提供高效的知识产权保障。

8.韩国知识产权部发布《职务发明制度改善及激活方案(草案)》
-取消职务发明相关限制,强化企业优惠政策-
-简化大学、公共机构未使用专利的放弃返还程序,统一权利转让时点-
-在知识产权支援项目中,扩大对引入职务发明制度的企业在产业部、中小企业部研发项目中的优先支持-
-推动大学、公共机构与企业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收益共享,引入?#32844;权调解制度?#20197;解决纠纷-

韩国知识产权部在第41次国家知识产权委员会会议上发布了《职务发明制度改善及激活方案(草案)》,核心目标为消除制度壁垒、强化激励机制,通过优化职务发明的权利配置、收益分配与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研究人员的创造性活动,加速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职务发明制度作为技术资产化与人才激励的核心机制,长期面临三大瓶颈:规则模糊导致研发现场混乱;中小企业制度引入率仅5.1%,激励不足;大学/公共机构与企业的权利归属、收益分配纠纷频发。
为解决上述问题,政府听取了大学、公共研究机构及企业等研究现场的意见,制定了三大战略和十大重点任务:一是大学与公共研究机构的监管合理化;二是民间企业的激励机制扩容;三是产学研协同的基础支撑体系构建。
战略①大学与公共研究机构的监管合理化
首先,将?#26410;使用专利返还程序?#20174;?#20840;员通知?#25913;为?#30331;记联系人定向通知?#65292;减少行政资源浪费。此外,以《专利法》为基准,统一《发明促进法》与《专利法》的权利转让时点,消除法律冲突。
同时,扩大研究人员对技术使用费的分配自主权,允许综合奖励与产业化费用的自主调配,激发技术转化动力。
战略②民间企业的激励机制扩容
为促进企业制度的实施,将知识产权关联研发(IP-R&D)等支持项目的优先对象从6个扩至2027年的20个以上;在产业部、中小企业部的研发项目中增设?#32844;务发明制度引入企业?#30340;加分项。
为减轻企业负担,将?#32844;务发明奖励优秀企业认证?#26377;效期从3年延长至4年;将咨询服务从?#19968;次性?#21319;级为?#20840;周期分阶段咨询?#65288;覆盖制度引入前、中、后期)。
战略③(基础设施):产学研协同的基础支撑体系构建
首先,建立益共享机制,为大学/公共机构与企业的共同所有知识产权提供?#25910;益共享事先协议?#30340;法律依据,并提供法律审查与谈判支持;其次,提供创业支持,放宽创业研究人员/教师的知识产权使用权合同条款,降低创业门槛。
为解决大学、公共研究机构与企业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问题,将建立可作为事先协议依据的法律框架,支持相关法律审查与谈判。同时,还将强化法律基础,通过放宽使用权合同条款等方式,为计划创业的研究人员或教职员工提供创业支持。
特别是在纠纷解决方面的创新,在产业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引入?#32844;权调解制度?#65292;在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时,由调解机构主动提出方案,减少诉讼成本与时间损耗。
韩国知识产权部将从2026年下半年起正式启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并计划从2027年起加强针对中小企业职务发明引进与推广的定制化咨询和激励措施,预期通过制度重构,中小企业职务发明制度引入率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收益分配更趋公平与技术转化效率与人才吸引力的双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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